2013年6月通过银行转账借给朋友一万块,未写借条,到2014年8月以后失去联系,微信被拉黑,一直未曾还款,现在通过其他方式找到他联系电话,拒绝接听,现在手机还保留有之前微信聊天记录,已找银行打当年的流水,不知道能不能起诉还款,对于这种恶意欠款人是否可以有经济上的补偿诉求?谢谢!
江苏省-苏州市| 财产纠纷| 2018-03-16
周钦明 |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北京天驰君泰(苏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并主张利息,利息一般按百分之六计算,你要准备好银行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另外,没有其他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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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在他婚姻存续期间,找我借了钱,后我发现他就是骗子,跑去他家,让他写了借条,借条说三年内还清,可到现在还了不到十分之一。好几个月了,我打电话他把我拉入黑名单,发短信不回。请问我如果诉讼,可以在已经住所地吗?我是湖北的,他是泉州的。
您好,对方不还款,您可以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以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所在地满一年以上可以起诉。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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