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1-13 10:07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送养孩子营养费的标准是没有的,收养人如果有合法的收养法律程序才生效,这种给钱收养的如果没到民政局登记的话就不算合法收养。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