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
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

来源:法律部落2019-11-16 11:49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没有规定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如果被执行人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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