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30 10:48
周涛律师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一般规定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学生宿舍的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
《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布局及建筑中规定:
1、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
2、学生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学生宿舍用房一般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4、学生宿舍的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
5、学生宿舍的建筑装修应使用安全无毒无害的材料,室内装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止由建筑装修材料造成的生物性、化学性、放射性等室内环境污染。
6、为保证充足的空气量,宿舍居室净高不宜过低,原则上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3米。在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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