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06 15:40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暂缓调整仍为2200元。根据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调整通知,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收入:
(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二)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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