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6:41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兼职属于劳动法上的非全日制用工,一样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只是适用的条款有些区别。兼职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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