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7 09:20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登记是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不需要离婚解除同居关系即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烟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烟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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