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9-13 09:40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是不会自动解除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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