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19 16:54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对于挪用公款有法定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刑法》第384条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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