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7 13:4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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