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长期工有什么后果
冒充长期工有什么后果

来源:法律部落2019-09-07 09:12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冒充长期工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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