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15 18:07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法律认识:法律上对侵犯消费权益的投诉或者撤诉有明确的规定,但撤诉的具体流程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正常情况下,电话、网上、口头和书面都是可以的。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举报,是不可以撤销的。1、电话撤诉。对于轻微的消费权益纠纷,距离投诉时间比较短,工商部门可能还没有受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的形式撤诉。2、网上撤诉。在消费者投诉平台网上投诉的,可以再次登录网站,在投诉界面点击撤诉标识,进行网上撤诉。3、到受理单位撤诉。受理单位已经介入调查后,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应当书写撤诉申请书,连同和解协议一起带到受理单位,要求撤诉。4、撤诉无效的情况。应当指出的是,消费者撤诉只是表达自己的意愿,不代表一定不处罚侵权方。所以,即使递交撤诉申请后,也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变通的问题。撤诉程序和要求,各地不尽相同。在办理撤诉的时候,要过程网上询问、拨打电话等方式,问询具体流程。
《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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