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23 11:49
刘容良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遗产的继承,原则上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存在特殊情况。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者是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与遗赠扶养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的内容继承,在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中,被继承人有完全的意思自治的自由,所以,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是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继承人之外的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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