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9 14:08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办理。针对同一财产有多个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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