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7 10:27
黄浩律师
河北品皓律师事务所
1、参与违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讨违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罢免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受损失。
2、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违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罢免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受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根据《违法金融组织和违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受,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组织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罢免后,有剩余违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集资活动的经过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商洽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违法集资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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