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3:27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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