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5 14:17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的赠与物不能请求返还。根据《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恋爱期间已经赠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赠与物也不属于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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