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7 18:02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是无效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合法的手段,以非法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者故意以欺诈、威胁等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属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的欺诈手段,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平等自愿原则,该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效的劳动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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