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02 04:57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1、需要看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没有尽到管理教育的义务,发生事故的,学校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未成年子女自己有财产的,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没有财产的,需要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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