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15 10:5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准予登记的。如果双方要求登记结婚,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如果经审查了解,认定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准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确立其夫妻关系。
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要求登记结婚的,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类问题的司法解释》处理。即: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笑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系,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令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如果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并责令其解除同居关系,不能按事实婚姻对待,如果双方要求登记结婚,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如果经审查了解,认定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准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确立其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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