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4-24 10:32
马波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可以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为案由,将欠款人及其子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
欠款人不支付到期债务,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利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债务人及其子女起诉至法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也应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