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6-22 11:05
高峻律师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
顾名思义,临时工是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