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6 10:47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逃逸中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的主要责任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就算其在归案后产生了悔罪心理,进行了赔偿,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故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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