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9-14 11:17
曲衍桥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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