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8 09:36
周涛律师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 另一方还有帮助义务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判决。依此规定,在离婚时遭遇无房居住等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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