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

来源:法律部落2019-09-24 11:08

蒋巍巍律师

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981今日律师解答 44090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怎样算出结婚年龄 2019-06-18 17:26
单身老人未婚同居合法吗 2020-04-14 15:53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2019-03-06 15:42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