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来源:法律部落2019-03-05 10:04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其中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但该规定第六十八条同时也明确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从这个规定来看,录音资料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只要(1)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那么什么叫“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呢?就是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举个例子:录音内容涉及的仅仅是双方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过,这不属于被录音者的隐私,但如果涉及被录音者家庭情况等不愿意被外人知道的私人信息,者就侵犯到被录音者的隐私了,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录音资料,不能够当作有效证据使用。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682今日律师解答 51105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国高企业认证条件是什么 2019-05-18 10:00
注册合作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19-04-17 17:10
军婚政审填的假学历,会有什么后果? 2019-04-02 14:28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