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4-11 16:39
曾君律师
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其个人财产。虽然购房行为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房款的来源是其婚前房屋售房款,而婚前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不会随着婚姻状态的变化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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