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8 19:11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就是不做当庭宣判,其他日期再做宣判,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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