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17 11:54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不属于行刑期,一般情况下缓刑期间是不会计入刑期的。但是如果已经先行羁押的可以计算入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第二款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也就是说罪犯徐某的刑罚应从撤销缓刑的裁定作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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