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部落2019-06-03 13:08

陈忠律师

湖南楚云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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