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3 12:47
杨希良律师
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或者可以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为了既有利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专用发票“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其本身应纳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3%;“税额”栏填写其本身应纳的税额,即按销售额依照6%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帐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帐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就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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