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6-15 17:16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民诉法规定的电子证据的一种,可以截屏保存作为证据提交但是需要提供手机进行核实,但是在实务中很难以聊天记录单独作为独立证据证明婚外情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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