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10 17:31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构成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进行诈骗,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如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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