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15 15:34
刘容良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只有被继承人本人的权利才可以发生继承,对于专属于被继承人的权利或者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的。
被继承人享有的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之所以不能继承,是因为被继承人对这些财产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所有权。而能发生继承的财产只能是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因此这些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与被继承人人格、身份有关的权利一般而言不可以继承,但作为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种,是可以发生继承的。这是因为发表权兼具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利益,除了著作权人明确表达过不愿意发表其作品,否则其继承人可以将其发表并取得财产收益。
被继承人亲属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应得的抚恤金之所以不可以被继承,是因为这笔抚恤金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本就归被继承人的亲属所有,不需要发生继承。
被继承人个人承包享有的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发生继承,但若是被继承人家庭承包享有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与被继承人共同承包的其他家人可以继续享有该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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