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20 16:14
崔小攀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合同履行地”作出的进一步定义,即因货款纠纷,卖方住所地作为货币接收地,具有管辖权。因此,以后对于合同中的货款纠纷,在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及管辖地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用再舟车劳顿跑到买方住所地去打官司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