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27 16:05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违法,法律上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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