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27 11:54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不违法。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有性别歧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工作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只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与合同履行并不直接相关的婚育情况,用人单位无权调查,职工也有权不予告知。因此,即使是隐瞒了自己的婚育状况,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对签订劳动合同有决定性影响,否则,职工的隐瞒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欺诈行为,用人单位也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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