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垃圾场的规定
国家关于垃圾场的规定

来源:法律部落2019-09-23 15:10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必须将城市垃圾运往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厂)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任意倾倒。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必须将城市垃圾运往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厂)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任意倾倒。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878今日律师解答 43060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疫情期间老人去世该不该奔丧 2020-04-09 14:21
一般改名字审批几天 2019-03-17 10:00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9-11-20 14:52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