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清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省-常州市
所属律所:江苏常茂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交通事故
律师档案
- 执业证号:
- 13204201020500173
- 首次执业:
- 2010-02-01
- 律所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天安工业村A座二楼
- 律师简介:
- 刘俊清,男,法学硕士,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020500173。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十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主持过多项社会热点课题研究。
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专业擅长公司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协助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协助公司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代理公司债权债务纠纷, 曾运用“公司人格混同”原理成功追诉被告关联公司共同承担企业债务。
代理离婚诉讼,尽可能确定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努力查找对方隐瞒财产的线索。成功协助委托人对房产、汽车分割、公司股权分割、股票、基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分割以及抚养权的争夺。
代理辩护多起较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在邱某贩卖12公斤毒品案中,为第二被告马某辩护,将检察院起诉量刑建议为死缓成功辩护为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高某故意伤害案(聚众斗殴,导致两人死亡、两人重伤)中,担任主犯高某的辩护律师,将检察院起诉量刑建议为死刑(立即执行)成功辩护为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赵某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死亡)案中,成功辩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本人代理案件时力争做到专业、细致、敬业、高效;小心求证、沙盘推演、确定最佳代理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以取得委托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