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大四未毕业的学生,出来找工作算是实习期,现在在一个公司,已经试岗了七天,是人事专员的工作,我看其他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简单的填的一个试用期转正期的表格。还有很多离职的人来要工资的。 所以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再继续工作就算是试用期了,用签什么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嘛?那个表格具有法律效益吗?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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