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女友认识一年半了,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向我要钱购物,治病,还钱等,花了我两万六七千这样,现在我叫她同我结婚,她却说我们合不来,分手算了,我说如果分手就得把钱还我,她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有本事来拿。在此想问一下律师朋友们我该怎么办,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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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赠与,对方是不需要返还的,您也是无权要的,因为您是自愿给对方的,如果是债务关系,对方是借您的钱消费,那您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但是要举证对方是借您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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