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锡一个烫厂里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 本来工资是扣1000的,老板说现在要走的人 工资都扣百分之40,而且什么合同也没有 签。老板有权利扣吗?我能不能上劳动局告他!请问是老板能多扣我工资,还是我能去劳动局告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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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所述情况,可以去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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