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泉的一名外卖小哥,6月6日我骑摩托车(刚挂上牌,驾照刚过了科一还没考出来)送外卖,我正常行驶刚过十字路口红绿灯一个11来岁的小孩跟几个大人一起过马路(没有人行线)在马路中间的时候小孩突然奔跑起来,我虽然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避让不急撞倒了小孩,随后我带小孩和其家长去了市一院做了检查(费用都是我出的),最后医生说没事,就是身上和右后脑有擦伤,回家养伤,什么药也没有开,出了医院我和其家长协商补偿多少,他要3000,我真付不起了,我就说最多1000。最后协商无果才去交警四队报的案,出事的时候我害怕因为我没驾照所以没有报警,随后交警进行协商也无果,对方就咬定最少3000说是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费用,最后交警把我车扣了,交警让等通知。今天下午交警通知明天上午过去,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如果交警判我的全责该给多少钱,如果不是我全责又该给多少钱?
2018-06-12 21:58交通事故一般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定前提是构成十级伤残或以上伤残,各个地区每级伤残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没有构成伤残,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受害者是儿童,根据常理,也可以赔偿相应数额或最低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8-06-12 22: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