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12年我前男友在一起恋爱期间,做暖气销售,通过我的关系介绍,和当地开发商达成了整个楼盘内全部暖气片的工程,货订个楼18万,而且是用我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2014年两年后,我们分手了,让我归还这个楼的首付18万,我还了四万,剩的还没给他呢?2018年年底,我前男友挪用了剩余的保证金!我想问下,他构成挪用公款罪吗?而且公司和我沟通了,让我归还这个钱同时,说扣留这个房子?公司有权利扣我的房子吗?
回答数:1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98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08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