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用人单位试用期是三个月,第一个月是4000,第二个月5000,而且很明白的说过不管工作合不合格都是5000。我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怀孕了,因为身体原因只能自动离职了,结算工资的时候她说因为我第二个月没干满,所以按4000结算,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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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没干满一个月应该按天计算工资。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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