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伤,受害者住院后花费3000左右现金,时隔三个月后,将打人者告上法庭,被告只需要支付医疗费3000,还是需要支付原告陪护费,误工费等其他一些费用?如果不想支付除医疗费3000以外的其他费用,说的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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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需要承担的,具体赔偿以法院判决为准。对方有提出的权利,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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