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上市公司工作21年的工人,去年八月工作调动去了公司一家刚成立的附属公司,一名锅炉工,公司为了生产效率,长期要我们加班,开始以公司没赚钱为借口不给加班费不给补休,后来工人情绪很大,从今年4月份开始加班只给部分加班费,不给全额,而且以前的加班费全抹了不给,由于长期加班没休息,我脊椎病和高血压病住院,出院后公司要求继续工作,我拒绝加班,公司说不加班就没岗位,旷工辞退186714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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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损害你的权利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索要加班费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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