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于两米之外动手向乙方身上砸了一个热水杯,砸到乙方胸口,甲方便和乙方撕打起来,被旁人拉开后,乙方又找了一根铁棍打伤了甲方鼻子,导致甲方鼻骨骨折,已入院治疗,乙方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垫付了所有医疗费,乙方询问了主治医师,把鼻骨垫起来了大概一周可出院,费用六七千。现甲方家属要求额外赔偿五万,达不到要求就要起诉乙方,我想问,乙方构成了刑事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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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情况乙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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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公安报案,然后再伤好了后做伤情鉴定,才知是否构成轻伤,然后才知乙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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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存在过错。你积极配合治疗,且垫付费用这些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即便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也可请求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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