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16年11月27日 到大连林海滑雪场去滑雪 因为第一次滑雪 就在初级雪道上玩 刚玩没多久 就失去控制就开始喊人 谁来救救我 没人就他 所以就从上面重重的摔了下来 造成左臂桡骨神经粉碎性骨折 又从大腿根外侧取下一块骨头按到左上臂 在二一零医院做的手术及治疗 住院33天当时医药费4万余元全是我自己出的 跟滑雪场多次交谈医药费等一些相关费用无果后 我起诉滑雪场 现在一审判决 我们付70%的责任对方付30%责任 滑雪场赔付我们各种费用4万多 5000元精神损失费都没有判 我们到滑雪场 滑雪他们就用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所以我不服法院判决 想上诉
2018-11-26 18:38